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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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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举报
1、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桥梁。代表人民利益的完善、高效的信访机制是是政府为普通百姓排忧解难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稳定的“减振器”。
2、信访举报是公民用文字或语言向监督部门反映有关人员的问题的行为,一般有三种方式(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反映问题,要写清或说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以及主要错误事实。最好具备以下7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情节、结果。”简单的说就是要说明或写清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谁作了什么事,越具体越好。因为线索不清的举报,纪检监察部门无法调查,只能暂时留存,使举报不能得到及时查处。
3、信访举报又分为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二种类型,对署名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办理,违反规定者要受党纪、政纪处理。对举报人写清或说明联络方式的,纪检监察部门都会将处理结果告之举报人。
4、对有实质内容的匿名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初查核实。对没有实质内容的举报,因其不具备可查性,纪检监察部门只能参考。
5、纪检监察部门对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处理,有的进行初查核实;有的要转给有关单位酌情处理;转信时纪检监察部门会严格保密,对手写的举报信,采取摘抄转信,不复印转信,不转原信。
二、中国科学院信访举报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室承担。其管辖范围是:
1、纪检监察一室负责受理北京地区的信访举报工作。
2、纪检监察二室负责受理京外地区的信访举报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内容: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