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质管办业务主管接收有关部门的项目申报通知(一般无固定时间)。
② 业务主管与主管领导沟通后,通知相关课题组长,按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③ 根据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规定申报材料密级。
④ 主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答辩,由质管办业务主管协助组织预答辩,申报人按预答辩结果修改申报材料。
⑤ 编写完毕的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质管办业务主管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返回申报人,直至修改合格。
⑥ 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提交主管领导及所领导逐级审批,审批通过的提交综合办公室,加盖所章。综合办公室预留审批件并转质管办业务主管留存备查。
⑦ 申报人将加盖完所章的申报材料,按规定的份数提交质管办业务主管,需要提交电子版的需同时将电子版光盘一并提交。
⑧ 质管办业务主管按要求寄送申报材料,有密级的提交机要员,通过保密渠道寄送。
⑨ 质管办业务主管关注申报后续进展,协助有关沟通、联络事宜,及时通知答辩等事项(需要时,陪同前往)。直至申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