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企业实体、支撑部门:
为配合院评估、研究所年终考核、以及ARP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进行,为使下一年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所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进行我所2008年度的科研总结工作,同时开始2009年度科研、开发项目计划的征集和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度的科研总结工作:
(1)总结统计内容包括:课题(项目)总结(含经费情况)、成果鉴定(验收、结题)情况、合同执行(签订)情况、论文(含著作)发表、专利申请(授权)、获奖(含个人荣誉)、研究生培养、所外任职与社会服务、课题人员交流情况、国际合作情况、院地合作情况等。统计时间从2007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15日。
(2)各课题组及所属公司须根据当年实际科研情况填写《课题工作总结表》(附件1)、《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附件2,统计范围为2007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日正式鉴定、验收、总结函评(如基金)项目,任务书规定是基础类的项目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理论、软科学类)》)、《合同执行情况表》(附件3,该表只针对公司)、《科技论文发表情况表》(附件4)、《专利统计表》(附件5,该表不用填报)、《软件著作权登记表》(附件6)、《标准调查表》(附件7)、《国内外学术会议报告情况表》(附件8)、附表1~5(附件9)、《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统计表》(附件10,内有5个表)、《课题人员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11)以及《院地合作统计表》(附件12-14),未发生的请注明“无”。
(3)课题总结统计范围:2008年所ARP在研项目以及年度中新增项目。公司只总结统计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以及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纯工程性、生产性及代购合同项目不在此次统计总结范围内。
(4)研究所支撑系统(网络情报中心、辐照中心、测试中心),请参照课题组的要求,将本系统的工作(设备的购置、安装、运行、查阅、对外对内服务情况等)进行相应总结,附表1~附表5可视情况填报。
(5)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要报送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专项工作总结。
(6)所有表格电子版请于2008年12月15日以前由研究室学科秘书汇总后报所科技开发处,公司报表直接上报科技开发处。
2、所属公司还须上报“2008年度财务决算表”,请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所科技开发处。
3、2009年度科研、开发项目计划的征集和制订工作:
(1)各课题组及所属公司须填写《2009年科研项目计划表》(附件15)和《2009年科技成果计划表》(附件16)。
(2)各研究室及所属公司编写《2009年学术交流计划》(含拟举办、合办、承办的各类学术交流会,拟邀请专家来所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拟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等,格式自定)。
(3)请于2009年1月10日以前由研究室学科秘书汇总后报所科技开发处。
4、各表格填写的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各表的“填表说明”;报送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5、涉密项目组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时,同时进行保密工作的自查和总结。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报送2008年度保密工作的自查总结报告。
6、凡涉密项目的报送材料,不得通过网上报送,电子文件请使用涉密U盘报送。
7、本文件及所有表格均可在新疆理化所网站(科技处)下载,网址:http://www.xjipc.ac.cn;也可到科技开发处拷贝。E-mail地址:oumang@ms.xjb.ac.cn;联系人:欧芒。
为保证ARP基础数据充实完整,研究所已决定,今后个人及课题组业绩绩效考核以ARP数据、年终统计数据及科研项目计划表为依据,望积极重视,配合该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附件1:课题工作总结表
附件2:成果鉴定(课题验收)情况表
附件3:合同执行情况表(只针对公司)
附件4:科技论文发表情况表
附件5:专利统计表(不用填报)
附件6:软件著作权登记表
附件7:标准调查表
附件8:国内外学术会议报告情况表
附件9:附表1—对外科技服务活动情况表
附表2—技术的获取与转让表
附表3—杰出人才(任职)表
附表4—组织任职表
附表5—个人奖励表
附件10: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统计
表1--出访情况表
表2--来访情况表
表3--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表4--国际合作项目情况表
表5--国际合作与交流补充信息统计
附件11:课题人员交流情况统计表
附件12-14:院地合作统计表
附件15:2009年科研项目计划表
附件16:2009年科技成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