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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0-06-25 | 作者: | 【 】【打印】【关闭

院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小金库”治理信息反馈和数据上报的通知》和《关于搞好征文活动和信息上报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2010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加强学习,深刻理解何勇书记《在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同时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将“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落到实处。 

  二 、2010年治理“小金库”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的部署和治理工作通知中“五查五看”的要求,对照下列问题,再次全面、深入的开展自查工作: 

  1.  收入未纳入单位符合规定的账户核算,账外循环。 

  2.  账户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该撤销的未撤销。 

  3.  会议管理程序不完善,支出手续不完备。 

  4.  劳务酬金、评审费、咨询费等发放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5.  实物资产管理不完整,未及时计入单位账。 

  6.  投资管理不到位,业务处理不及时。 

  7.  代管房屋出租业务应规范,租赁收入应计入单位账核算。 

  8.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未计入单位收入,支出程序不规范。 

  9.  课题经费因虚假外协、虚假发票列支等情况而产生“小金库”。 

  自查报表应由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等签字后上报,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填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 

  (二) 建立预防“小金库”长效机制 

  要根据中央对“小金库”治理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要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规范、边完善。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监督检查。 

  (三) 坚持“小金库”举报制度 

  各单位应继续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举报制度,做好举报事宜的查处和保密工作,实行专人管理举报工作,对举报事项积极落实。 

  (四) 扩大“小金库”治理工作范围 

  根据今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治理范围,2010年要全面展开对社会团体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将挂靠的社团以及所属企业按照统一要求纳入“小金库”治理工作范围,院所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具体安排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统一部署开展。 

  三、治理“小金库”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报送方式 

  (一)工作时间安排 

  1. 各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将“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充实和变化情况报送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报送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处分情况统计表、“小金库”受理举报与办理情况统计表。 

  3. 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报送“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4. 各单位应于8月30日前报送“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 要求每个单位应围绕日常检查工作的进展,认真撰写工作简报,不定期报送我院,每单位至少报送两篇。 

  6. 要求各分院、京区各片(名单见附件7)针对单位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组织撰写文章,至少上报1篇文章,由我院择优向中央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推荐。 

  (二)报送方式 

  各类报表、报告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lxjk@cashq.ac.cn,纸质文件随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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