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公安机关和新市区政府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科研生产安全和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9月7日下午,新疆理化所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科研生产安全的培训,各研究室、课题组安全员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新疆理化所生产安全主管徐爱民同志讲解了自治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规定,要求研究室在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到公安机关批准的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单位进行采购,并在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相关危化品需在已启用的危化品库房中由专人验收,并做出入库登记。
同时,还启动实验室风险评估工作,安全工作小组拟计划在9月对新疆理化所转移转化大楼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指定专人或者安全员负责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