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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化所党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2019-03-22 | 作者: | 【 】【打印】【关闭

    320日,新疆理化所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所党委委员参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崔旺诚主持并做专题讲座。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上,崔旺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条例》的全文,并对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做了详细解读,要求大家要准确把握《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推进研究所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研究所一三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学习结束后,党委委员结合各自分工发表了学习感言,表示坚决拥护《条例》的出台,努力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条例》的出台从制度上捍卫了两个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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