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科技部审批通过了第二批19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这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国家对外科技合作创新最高级别平台。经中科院国际合作局推荐,中科院新疆理化所和上海药物所作为依托单位联合申报的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新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获批建立,并列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实验室将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为己任,以新疆作为核心区为契机,以有效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药市场供需矛盾为突破口,加强对上述区域特色药用资源和传统医药的挖掘,开展高附加值中医药、化学药、生物药等合作研发与产业化,在优势互补基础上开展协同创新,加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促进适用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应用,发挥联合实验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中医药“走出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药产业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倡议精神,以“共建共享、需求导向、能力建设、示范引领”为宗旨,根据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需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