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于2002年3月28日在原中国科学院新疆物理所和化学所(均成立于1961年)的基础上整合成立。同年5月10日,进入中国科学院第二批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现根据本所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
一、招聘岗位
引进人才包括:1、研究所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2、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3、特别研究助理等。
招聘研究领域方向表
实验室、研究室 |
编号 |
研究方向 |
新疆特有药用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实验室 |
1 |
民族药资源学:中药资源学、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相关专业 |
2 |
民族药学:药理学、制剂学、临床学等相关专业 |
中国科学院干旱区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 |
3 |
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合成相关专业 |
4 |
天然产物化学:植物化学、天然产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相关专业 |
5 |
生物化学:生物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 |
6 |
分子药理学:细胞分子生物学、药理学、药物设计等专业 |
中国科学院中亚药物研发中心 |
7 |
生物有机化学、药学、中医学 |
民族药关键技术及制备工艺研究工程中心 |
8 |
制药工程、药学 |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 |
9 |
光电功能晶体材料;材料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材料物理、激光物理、凝聚态物理、计算物理 |
10 |
电子材料及元器件 |
固体辐射物理研究室 |
11 |
固体辐射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应用物理、辐射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 |
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室 |
12 |
分离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反应器设计;油田、化工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及废弃物资源化技术; 空气净化技术 |
13 |
痕量检测、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分析化学、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与器件、微纳传感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量子点发光相关专业或方向 |
新疆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4 |
化学化工、绿色催化材料 |
15 |
高效分离纯化技术 |
16 |
过程设计与优化技术 |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
17 |
计算机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 |
18 |
自然语言理解、软件工程 |
二、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引进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研究员/教授
1)引进条件:
(1)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突出的领军人才,并符合研究所相关岗位的聘用条件;
(2)引进人才应与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相结合,并符合研究所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引进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1:1的比例承担);
(2)提供50万元安家费(签订第二个聘期后一次性支付);
(3)研究所提供5年20000元/月的生活补助(研究所与所在课题组按2:1的比例承担);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二)引进人才计划
1. 国家级人才计划A类
1)引进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研究所相应工资待遇;
(2)科研经费可达300—900万,可享受50万元个人补助及50万元购房补助;
(3)研究所提供5年12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2. 国家级人才计划B类
1)引进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岁;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新疆工作3年以上。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科研经费可达300—900万,可享受50万元个人补助及50万元购房补助;
(3)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3. 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A类
1)引进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达到研究所正高级岗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水平,具有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在海外工作的特别优秀或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资历。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引进待遇
(1)聘于正高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特聘研究员相应工资待遇;
(2)研究所支持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300万元;
(3)中科院按照研究所科研启动经费1:1比例给予不超过800万科研匹配经费;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4. 中科院院级人才计划B类
1)引进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其中:研究所研究员岗位薪酬水平为18-80万元/年);
(2)提供给候选人科研启动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3)通过中科院择优支持评审后,中科院按照100—400万元科研匹配经费;
(4)研究所提供5年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
(5)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三)引进学科领域急需、科研成果突出的副研究员或博士
1)引进条件:
(1)博士后出站或博士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3)重要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等。
2)引进待遇
(1)按照应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其中,享受副研究员岗位津贴);
(2)研究所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
(3)不含课题绩效的月薪不低于13000元/月;
(4)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四)特别研究助理
1)引进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3)重要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等。
2)引进待遇
(1)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研究员平均薪酬水平(按2019年水平测算,不低于20万元/年);
(2)优秀者可申请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可获得资助经费80万元;
(3)在聘期间研究所提供过渡房(可拎包入住),使用期5年。
三、应聘材料
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发表论著目录和引用情况及近5年代表性论著5篇;承担项目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国内外任职及已获成果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
研究所处于快速发展之中,享有诸多西部优惠及倾斜政策,诚邀以上优秀人才的加盟,我们将为您提供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空间!
四、联系方式
地址: 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政编码: 830011
联系人: 陈志卫、朱涟
联系电话:+86-991-3837796、-3673519 传真: +86-991-3838957
联系邮件: lhszp@ms.xjb.ac.cn 研究所主页: http://www.xjipc.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