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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09-08-16

  为做好2005年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现将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时,属中央在京单位接收的,请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属北京市所属单位接收的,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人事(干部)部门(区、县、局、总公司一级,下同)同意,方可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寄至上级主管人事(干部)部门;属非公经济单位接收的,应经其主管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后方能派遣,档案材料寄至北京市人事局。

  二、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请直接派遣到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的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由我局负责办理落户手续帮助推荐就业。

  三、根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北京市人事局对拟进入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2005年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登陆报名信息并下载报名表,时间为20051820051252005212日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学校推荐信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052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苑小区3号楼。联系电话:63959037,传真:63969036

  四、2005年寒假期间北京毕业生就业市场每周三举办专场招聘会,届时请毕业生积极参加。

  五、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2005年寒假期间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也可到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bjbys.com)查询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登录网站,免费注册为会员,发布个人简历。用人单位将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查阅毕业生简历。实现网上信息共享,为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求贤选才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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