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Seminar考核标准
来源:发布时间:2009-08-16
根据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在学期间需完成Seminar专业基础课学习,取得4个学分:分两次Seminar报告,每次2学分。报告选题要求如下:Seminar I 要求是三级学科以外,一级学科以内的研究领域;Seminar II 要求是三级学科以内、非本人学位论文所涉及的研究领域。为了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拓展博士生的视野,对博士生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一、考核办法
1、学科组在每年的四月初和十月初组织两次考核工作。
2、学科组将统一聘请考评专家按同一标准进行打分。考核采取差额通过制,通过率不超过参加人数的90%。
3、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按要求通过两次考核。前次考核没通过者需重新选题后再考核,直到通过两次为止。
二、考核标准
1、选题 (20%):所选课题是否为学科前沿,是否是国际上活跃的热点、难点课题;选题是否太大或太窄。
2、理解能力 (20%):是否真正理解文献所涉及工作的要点,还是将文献照搬过来介绍给大家;是否能提出自己对该工作的见解和观点。
3、综合、概括能力 (20%):能否抓住重点,在有限的时间内把问题讲清楚;还是面面俱到,不分主次,以致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报告。
4、口头报告编写与表达能力 (20%):能否提供出生动、重点突出、让人一目了然的胶片,且用自己的语言将文献报告给大家;还是所提供的胶片是一篇完整的论文报告,只管照着读;或是胶片内容过于简单,使听众不得要领。
5、回答问题能力 (10%):是否能正确理解问题的核心,还是凭感觉答非所问。
6、广度(Seminar I)和深度(Seminar II)的把握情况 (10%):
对于Seminar I所属的学科,能否在宏观上较好的把握本学科。
对于Seminar II所涉及的研究方向,是否有对本研究领域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三、报告时间
学生报告20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
四、注意事项
博士研究生Seminar报告严禁包含涉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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