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10-27
一、名额分配
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名额:
博士国家奖学金3名、硕士国家奖学金2名;
二、奖学金基本评定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范围: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
四、参评学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4.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有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参选说明: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六、评审程序:
1.研究室初评
(1)申报学生填写中科院新疆理化所研究生综合评价打分表(附表1、附表2及佐证材料),需提交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影响因子注明在文章首页右上角,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准)、申请专利、国科大优秀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申请者填写相关表格,与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3日上午前交各研究室秘书。
(3)各研究室组织不少于5名评委的专家组,研究确定本研究室初评获奖学生名单提交研究所评审委员会审议。各研究室推荐硕士、博士各一名。研究室初评请在11月8日前完成。
2.研究所组织国奖评审委员会及系统申报
组织公开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对研究室的初选名单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请参选学生准备8分钟PPT参加答辩。PPT请围绕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重点突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PPT请在答辩前一天拷至研究生部指定电脑上,同时查看答辩具体时间、会议室安排,并核对个人成果。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