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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度“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资格确认程序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3-10-21

  一、考生仔细阅读“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及“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请登录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 

  三、考生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个人信息并生成“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打印签名(在职考生需要工作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送我厅审核确认。具体负责资格确认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四、考生资格确认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学生证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历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携带硕士学位证(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五、异地考生可委托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六、在内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新疆教育厅资格确认后,凭着加盖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到报考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博士研究生报考不需要校验码。  

  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31010日至30日; (注:20131015日至19日古尔邦节,期间不受理资格确认业务。) 

  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31111日至1213日;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514室。 

  联 系 人:热伊丁·阿不都热扎克   李强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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