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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0-11-26

2011年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有“有机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四个专业计划招收16名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生除外),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0年12月8日—2011年1月25日。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3.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4. 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外国语考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3月20日下午14:00~17:00。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五、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研究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10-88256215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 ao@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雍文新

电  话:0991-3838124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 编:830011

网 址:http://www.xjipc.ac.cn/

E-mail: yanjs@ms.xjb.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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