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档案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档案
(1)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如协议上明确接收档案,则直接寄往用人单位。
(2)如三方协议不接收档案,则需上交毕业生要求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附件)
(3)计划出国学生需上交毕业生要求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附件)
二、留所学生档案
(1)需上交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2)留所学生档案统一交至人事处。
三、毕业一年以上学生档案
(1)按照毕业所填写的毕业生要求档案转回生源地申请表地址邮寄。
(2)如学生提供新的档案邮寄地址,研究生部将与档案接收方协商后按要求寄出。
四、新生档案
研究生部出具调档函调取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定向教育厅博士研究生档案,由新疆理化所统一管理。
五、特别说明:
(1)学生档案均采用EMS档案专用信封邮寄,原则上不接受本人自提。
(2)档案邮寄时间:学生毕业后的2个月内寄出档案,毕业生档案在所存放时间最长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