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培 养 学 生 协 议 书
甲 方: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姓 名: (接收联合培养学生导师)
联系电话: E - mail:
乙 方: (联合培养学生学籍所在单位)
姓 名: (联合培养学生学籍所在单位导师)
性 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 - mail:
丙 方:
姓 名: (联合培养学生)
性 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 - mail: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联合培养学生一事,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丙方经乙方同意来甲方研究组进行实验研究及论文工作,实验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
2、甲方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条件,并对丙方进行科研工作指导和安全教育;甲方无组织丙方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授予丙方学历、学位的义务。
3、丙方在甲方研究组实习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作息时间与甲方单位研究生规定相同,享受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
4、丙方在实习期间所参与实验、科研项目形成的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与丙方无关,丙方不享有知识产权。
5、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科研所涉及的资料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6、丙方完成实习工作后,应将全部记载有原始实验记录的资料及其载体交给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离所手续后方能离所。
7、丙方在甲方研究组实习工作期间,在甲方所在单位研究生住宿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可由研究生部安排入住研究生公寓,床位费自理;研究生公寓不能提供住宿时由丙方自行解决住宿,相应安全问题由丙方自行负责;丙方的奖学金由乙方负责,实习工作期间患病医疗的费用按照乙方缴纳的医疗保险规定承担,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由丙方自行负责。丙方不享受甲方研究生所享有的福利待遇。
8、丙方若在实验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实验设备等公共财产的损坏,应当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通知乙方并对丙方作出相应处罚。
9、丙方以在甲方研究组联合培养期间所获得的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为主要内容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和其它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属于甲方所在单位,作者署名顺序由甲方、乙方及丙方另行商定。专利及其它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商议决定。
10、联合培养期间,甲方导师课题组提供给丙方生活补贴为 元 /月。
(向甲方研究生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卡卡号,请每月2日前提供相关信息)
11、乙方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丙方在来甲方途中或从甲方离开的途中以及在甲方进行实验研究及论文工作期间,如发生安全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12、甲乙丙三方认真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若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进入甲方研究组实习,或因患病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研究组继续学习工作,经甲方及乙方学籍所在单位导师同意后,该协议书终止。如因甲方科研计划调整等原因,致使实习协议不能履行,甲方通知乙方及乙方学籍所在单位导师后,该协议书终止。
14、其他事项:入住研究生公寓的联合研究生如违反《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公寓管理办法》将取消住宿资格并视情况作出停发生活补贴及追究相关责任的处理。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另行作出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学校或学院盖章): 丙方(签字)
导师(签字): 导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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