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首页 科研成果 研究队伍 国际交流 院地合作 研究生教育 创新文化 党群园地 科学传播 信息公开
研究生教育
概 况
招 生
培 养
规章制度
学 位
毕业与派遣
国际学生
夏令营和菁英班
研究生会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研究室
资源化学研究室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室
固体辐射物理研究室
重点实验室
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特殊环境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新型光电功能材料实验室
电子元器件辐射效应实验室
新疆爆炸物安全科学重点实验室
新疆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在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 生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2013年硕士录取工作方案
2013-04-27 | 作者: | 【 】【打印】【关闭

根据国科大《关于做好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办〔2013〕5号_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的文件文件要求,现向广大考生公布《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

具体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

我所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10+复试成绩÷2

4、待录取名单中调剂的同学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究生招生网)调剂考生需在网上尽快确认(在4月23日下午18:00前确认,过期视为放弃);

5、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我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出。

 

 

中科院新疆理化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欢迎访问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网站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编:830011  咨询、建议电话:0991-3835823 传 真:0991-383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