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来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 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申请人本人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至少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 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专业:
我所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专业详情请参照我所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xjipc.cas.cn/yjsjy/zs/201409/t20140921_4210719.html
三、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并向我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推免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有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四、申请程序
1. 预计能在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可查看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并主动同我所研究生部联系推免接收事宜。
推荐免试申请者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选择我所,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并将相关材料在2014年10月8日前寄到我所研究生部初审。
2.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我所研招办及本专业导师组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前来参加复试,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接收、确认本单位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3. 复试的内容包括:实验技能考核、专业知识面试、英语口试、政治思想面试。
4. 参加由我所统一组织的体检。
5. 复试时间:2014年10月中旬。
五、录取
1. 所研究生部在复核审查后,对思想品德合格、复试成绩优秀、体检合格、身心健康者准予录取。
2. 录取结果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并于10月下旬在我所网页和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3. 各专业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各专业接受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
4. 取得我所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时间内(2014年10月25日前),与我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5.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6.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7.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林健博 雍文新
电 话:0991-3838124
E-mail:linjb@ms.xjb.ac.cn yanjs@ms.xjb.ac.cn
研究所网址:http://www.xjipc.cas.cn/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