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首页 科研成果 研究队伍 国际交流 院地合作 研究生教育 创新文化 党群园地 科学传播 信息公开
研究生教育
概 况
招 生
培 养
通知公告
导师介绍
规章制度
学 位
毕业与派遣
国际学生
毕业生专题
研究生公寓管理
夏令营和菁英班
政策咨询
研究生会
继续教育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研究室
资源化学研究室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
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室
固体辐射物理研究室
重点实验室
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特殊环境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新疆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作废)
新疆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旧)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旧)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新型光电功能材料实验室
电子元器件辐射效应实验室
新疆爆炸物安全科学重点实验室
新疆精细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现在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招 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度“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资格确认程序
2015-11-25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一、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请登录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

  三、考生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个人信息并生成“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打印签名(在职考生需要工作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送我厅审核确认。具体负责资格确认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四、考生资格确认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学生证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历证)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携带硕士学位证(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4)汉族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三年以上且报考时仍在岗工作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异地考生可委托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六、在内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新疆教育厅资格确认后,凭着加盖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到报考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

  博士研究生报考不需要校验码。

  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51010日至31日。

  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51111日至1230日;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514室。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欢迎访问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网站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编:830011  咨询、建议电话:0991-3835823 传 真:0991-383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