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新疆理化所 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06-10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4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此次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小金库”工作以鼓励自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为基本依据,强化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讲求实效,治理工作将持续至今年底结束。

  一、“小金库” 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方面改革的重要内容。

  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

  5、能够进一步促进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6、能够起到加强警示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

  二、“小金库”的存在形式及危害

  什么是 “小金库”?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

  “小金库”的存在形式(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范围和重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

  2、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

  7、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

  “小金库”的危害:

  1、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小金库”存在的突出特点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唯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是图,滥发奖金,任意挥霍,造成国有财产的大量流失。

  2、严重影响单位的管理运行秩序。“小金库” 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多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造成财务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单位的管理运行秩序

  3、为腐败行为滋生提供了土壤。由于“小金库”极具隐蔽性和诱惑力,一些部门和单位把私设“小金库”作为转移和隐藏非法收入的手段。“小金库”已成为查处违纪、打击违法的“真空地带”,成为部门和个人谋取私利的合法来源,成为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以至挪用、贪污公款等腐败行为的温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三、中科院“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特点

  从总体上看,我院的财务管理是规范有序的,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一些单位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诸多有待改进的方面,私设“小金库” 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个别单位将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等,获取较高收益,收入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个别单位对房屋租赁、资产变价等收入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进行“体外循环”。

     个别单位制作虚假合同和会计支出凭证,套取单位资金,进行账外核算。

  四、我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620日)。自查的范围包括各职能部门、各课题、各学会,所控股公司。

  u  重点检查阶段6月底—10月下旬)。

  u  整改落实阶段(至200911月底)。

  u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措施将治理“小金库”工作做到实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组织精心、责任到人、统一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按时完成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总结,不断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五、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 长:任迪远

      副组长:蒋同海

  成 员:阿 吉 魏立恒 常爱民  张 岩 王大为

  工作办公室:主任 蒋同海

  成员:魏立恒 刘振华  欧 芒  冯 涛  雍文新  秦新民  常爱民 王 磊 阿布力米提·伊力

  新疆理化所“小金库”举报信箱jth@ms.xjb.ac.cn                          weilh@ms.xjb.ac.cn

  “小金库”举报电话0991-3831603(所纪检书记)                          0991-3837819 (财务资产处)

  

  中国科学院举报电话:        010-68597320(中科院计划财务局)

                   010-68597462(中科院监察审计局)

  

  中国科学院举报电子邮箱: zlxjk@cashq.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