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应提交的纸质出站材料清单
装订顺序 |
材 料 名 称 |
备 注 |
1 |
《博士后出站报告答辩情况决议书》 |
必备材料 |
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
必备材料,适用于所有出站博士后,同时要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在线打印 |
3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
必备材料,其中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分别填写 |
4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
必备材料 |
5 |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必备材料 |
6 |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
必备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凭证 |
7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
适用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一式两份 |
二、有关要求
1.出站材料按照装订顺序用双钉左侧按部分分开装订,一式三份。
2.各单位在报送纸质出站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网上出站申请。
3.审核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及其随迁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博士后为在职、定向、委培人员或现役军人,出站时自主择业的,须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自主择业意见。
5.接受单位的接收意见须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没有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的,加盖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府人才代理机构公章。回原单位工作的,可以不提供此表。
6.在站工作期限小于二十一个月或超过三年,设站单位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向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7.各单位在给我办报送博士后期满出站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博士后研究报告》2份。同时,设站单位也可将《博士后研究报告》直接送北京图书馆博士论文收藏中心。无论将报告直送北京图书馆或集中报送我办的,设站单位均应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中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