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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薪酬综合事务管理岗位招聘信息(招聘结束)
2014-08-21 | 作者: | 【 】【打印】【关闭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招聘岗位

  人事教育处薪酬综合事务管理 

三、主要岗位职责

1)   薪酬社保管理:

  负责制定年度薪酬计划,年度工资总额的预算、控制和管理; 

  负责研究所人员薪酬管理以及薪资档案的归档工作;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职工各项福利政策的落实和管理,草拟和完善有效的福利政策; 

2)   ARP管理:

  负责研究所ARP(ERP)人力资源薪酬模块的信息收集、更新与维护,保证各模块正常运转,并及时完成上级、所内外各类信息统计的任务及需求,为研究所决策提供所需的历史及实时统计数据; 

3)   人员流动管理:

  负责完成员工入、离职、内部调动、留学归国等人事调配相关工作; 

4)   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接转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参与合同文本的修订,规范合同签订、合同续签、终止聘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6) 其它

  负责领导干部信息管理,协助落实领导干部相关事项申报工作; 

  协助完成研究所岗位管理、招聘宣传、年度考核、年度体检,人事教育处子网建设; 

  人教文秘(参与草拟所人事薪酬管理、总结、报告请示和规章制度等有关人事教育的文稿);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任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 

  (2)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高度责任心、服务意识以及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4)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四、聘后管理

  1)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2)相关待遇:执行研究所同类岗位同等待遇 

五、招聘办法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2)报名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中科院新疆理化所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关于对应聘岗位理解和认识的书面材料。报名材料请送(寄)至中科院新疆理化所人事教育处。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报告20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    邮政编码: 830011 

  联系人:朱涟、陈志卫 

  联系电话:0991-3673519  传真:0991-3838957 

  联系邮件:lhszp@ms.xjb.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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