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404号)及院关于申报2009年中国科学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详见附件),请各学科根据发展需要组织申报,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者当中,遴选出作为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推荐人选,并与2008年11月16日前将推荐人选报所人事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