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自治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已经自治区领导审批同意,预拔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经费380万元。实施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程,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提供工作启动经费资助。此次经费申报人选主要包括三类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硕士学位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内地引进)。申报材料请写明人员的基本情况、毕业院校、获得学位情况、获得奖项、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利,现承担的课题或项目,所需费用。
请研究所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按上述要求上报自己的相关材料(填写附件的表格),请于9月21日下班前交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中科院新疆理化所
人事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