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开展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59 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我所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原则
1、坚持按岗聘用,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四级职员是综合管理岗位中的高层级岗位,为非领导岗位,不纳入所级领导干部管理范畴。
二、岗位定位与岗位职数
四级职员岗位职数由院核定并下达,经核定研究所2012-2013年度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职数2名。
三、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任五级职员岗位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或具有副所(局)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2007年岗位分级以前被聘为副高级的,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对于从科技、支撑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人员,转聘前的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2、能力和素质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3、岗位基本职责。协助单位领导承担专项管理工作,或主持单位某一部门工作;开展管理相关的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管理骨干人才。
四、岗位聘用程序
1、申报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6月14日;
2、党办人教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岗位聘用委员会评议、民主测评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拟聘人员在研究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5、研究所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院审批。待院批复同意后,研究所正式发文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申报办法
申报人如实填写《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并提交必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岗位审核表发送至zhulian@ms.xjb.ac.cn。提交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涉密的内容。
联系人:党办人教处 朱涟
联系电话:0991-3673519
电子邮箱:zhulian@ms.xjb.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