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所人才引进工作,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实现研究所可持续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制定新疆理化所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伯乐奖”
为引进高层次学科带头人,设立人才引进“伯乐奖”。对成功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推荐人(含所外)给予奖励。研究所颁发“伯乐奖”证书,并给予5000元奖励。
2、“团队建设奖”
为引进高层次科研骨干人才,设立人才引进“团队建设奖”。对引进、接收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才数量多、质量高、结构合理的团队给予奖励。研究所颁发“团队建设奖”证书,并给予10000元奖励。
二、评审程序
1、从2009年开始,研究所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活动。
2、由研究所人才领导小组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根据全年人才引进情况,提出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报所务会审定。
三、授奖
在研究所职代会期间,在全所范围内对获奖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和公开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