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进行2010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新疆科技厅《关于2010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项目验收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各学科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申请书中申请时间填写“2010年1月---2012年12月”,单位联系人填写“吕俏莹”,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科技处,愈期不予受理;
2、年度进展报告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科技处;
3、项目结题报告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科技处;
4、所有项目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纸制版2份及电子版;
5、因网络原因,相关文件及附件的电子版,可到各学科秘书或科技处进行拷贝,其它未尽事宜以新疆科技厅文件为准。
联系人:吕俏莹
联系电话:(0991)3838931
所科技处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