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化所关于各位职工上报涉及科研业务关联企业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为了规范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的处理,保证研究所承担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梳理,是否存在与本人或本部门相关的关联业务方签订合同的可能。关联业务是指各部门委托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单位为新疆理化所提供有偿业务的行为,关联业务方主要指各部门、新疆理化所投资的企业、新疆理化所职工参与投资的企业和特定关系人参与投资的企业。特定关系人是指单位职工的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包括在职人员的学生、老师、同学等)。
如有与本部门或部门内职工相关的企业可能与新疆理化所产生业务往来,请填写《新疆理化所关联业务单位信息表》(详见附件),如没有,请填写“无”,每位职工都要填写。请部门收齐后,于2019年3月29日前报送科技开发处。
请各部门通知到每位职工,如职工关于关联企业的相关
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填表上报。
联系人:盖敏强 联系方式:3838931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