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研究所发展需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对研究所部分管理部门副处长岗位在研究所内部公开竞聘,现将有关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事处副处长1人,财务处副处长1人,党政办副主任1人。
二、岗位职责:
(一)人事处副处长
1、负责研究所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拟定中长期与短期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及综合管理;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申报和验收工作;
3、负责聘用合同管理,依法管理聘用关系,规范处理关系的确立、终止及延续环节。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处理聘用关系争议,并指导下属承办各类聘用合同的签订、立卷、归档并分类管理,实时监控合同到期时间,确保相关工作的合法与规范性;
4、负责研究制定涉密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贯彻执行,包括涉密人员上岗管理、在岗管理以及脱密管理,涉密人员培训,涉外行前保密教育提醒;
5、负责研究制定质量控制体系工作方面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贯彻执行;
6、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综合事务管理;协助处长组织实施研究所人才招聘、人才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年度岗位聘任工作、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ARP系统人事模块的正常运行及维护,负责年底人事综合统计工作;
8、完成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处副处长
1、负责财务报销审核及预算控制工作;
2、负责银行支付业务审核;
3、负责研究所预算编制工作(包括研究所一上和二上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
4、负责研究所决算编制工作(包括决算前期工作、决算报告、决算分析);
5、负责财政收入管理;
6、负责财务业务培训;
7、负责代管学会、党费、工会的帐务及报表;
8、负责质量体系相关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政办副主任
1、承担全所的党建工作,进行党员教育,负责党员发展的工作;
2、贯彻、督促和落实所党委会和纪委会的决议;
3、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对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考核和党员的管理;
4、负责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对党支部班子的考察、考核;
5、负责党内文件、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统战工作等党务日常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经历: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三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四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其它: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5、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良好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
6、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必要条件
1、财务处副处长:应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主管会计工作5年以上;熟练掌握ARP综合系统财务及薪酬系统。
2、人事处副处长:熟悉国家、地方及院有关人事、人才政策规定、中科院人事改革制度和政策,熟练使用office以及协同办公软件。六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一般应有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3、党政办副主任:中共党员
四、招聘办法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通知起,研究所内在编职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以收到报名材料为准。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lhszp@ms.xjb.ac.cn投递《中科院新疆理化所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附件资料;并注明“姓名”+“应聘”+“XX岗位”字样。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参加岗位竞聘,报告20分钟以内。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人事处 陈志卫、朱明月
联系电话:0991-3673519、0991-3837796
联系邮件:lhszp@ms.xjb.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