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建设的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于2009年5月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评估,纳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序列。为满足国家科技战略和新疆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立足新疆新型工业化进程,以重大工程和产业发展为导向,瞄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前沿方向,开展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课题,鼓励国际合作。实验室负责每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开放课题实施管理。
一、资助方向:
1、电子信息材料研究
2、新疆特色资源高值化与电子信息技术
3、新型温敏材料与传感技术
4、薄膜与微型化温度传感器技术
5、与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相关的其他方向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高级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含副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有相当的技术积累,且有稳定的科研队伍支持项目执行。课题责任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与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在职科研人员联合申请。
3. 申请课题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要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可以在本通知最后的链接里下载《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学院)公章。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获得资助后实验室返回申请人一份),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书面申请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请于2025年11月15日(周六)24:00前报送至邮箱和实验室。
3.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立项,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邮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 课题获批之后,按照《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本实验室汇报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负责人发生调离/出国,无法按计划实施项目,实验室有权中止经费支持。
5. 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署名前冠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
6. 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一般5-10万元人民币。对于取得重要进展的课题,经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适当增加经费支持。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1号(邮政编码:830011)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15899198874
联 系 人:刘亚飞
邮箱地址:liuyaf@ms.xjb.ac.cn
附件:1. 新疆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