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试行部分项目后补助支持方式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院党组关于深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改革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支撑保障“一三五”规划和“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3〕433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做好资金管理与使用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字〔2013〕155号),在院级财政经费中逐步引入经费后补助支持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支持方式的内涵、目标及原则
(一)基本内涵
后补助支持方式是指在国家和院科技目标指引下,相关单位投入资金,先行组织项目研发工作,院级资金“面向结果”进行补助,这是院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的有益尝试。
(二)实施目标
一是切实提高院级项目资金的绩效水平,突出重大成果产出、突出创新质量、突出实际贡献,增强资金安排和使用的责任
,推动项目承担单位更加注重科研产出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充分发挥院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研究所改革科技创新活动组织管理模式、完善单位资源配置机制的内在动力,积极主动盘活存量资源,切实提升任务与资金的统筹调控能力和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促进“一三五”重大产出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是循序渐进原则。主要是在项目管理层面,选择与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以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取得实效和经验后逐步推广实施。二是激励改革原则。主要是对于以院试行后补助为契机、创新科技活动组织方式和核算方式、盘活存量资源等统筹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经验和实效的院属单位,在实施后补助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二、纳入后补助支持方式的试点范围
本次将“璀璨行动”项目、“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和“科技服务网络计划(以下简称STS计划)”项目纳入后补助支持方式的试点范围。根据试点进展情况,今后将结合科研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璀璨行动”是以企业重大需求为牵引,满足企业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引导我院应用研发工作与国家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示范项目。该项目目标是研制并推广一批市场急需的新型高水平半导体照明产品和设备,为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仪器设备功能开发项目”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旨在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扩展仪器设备的技术功能和手段,为科研目标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保障。“STS计划”将以我院科技合作网络为基础,围绕重大突破,聚焦若干重大主题和区域,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集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建立辐射全国的科技服务网络。
三、后补助支持方式的基本方法
(一)资金来源与使用
院属单位应当做好各类资源的统筹协调,建立单位“统筹资金池”,为后补助工作提供前期资金保障。资金池的来源包括:一是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的基本科研费;二是按规定由研究所统筹使用的各项结余资金,特别是已结题未结账等长期留存课题组的资金;三是科技成果的用户单位或企业投入的经费;四是其他按规定由研究所自主安排的经费。
后补助项目在达到任务书中确定的预期目标后,按照项目约定的验收标准与方法、补助条件与额度等申请验收和经费补助。后补助项目应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获得的院后补助经费,由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对于因项目失败未能获得补助的项目,由研究所承担资金风险。对于通过实施后补助,能够主动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统筹管理机制并取得一定经验、具有示范效应的单位,院将予以激励。
四、后补助支持方式的管理要求
院有关部门要落实管理和服务责任。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称条财局)以及试行后补助的专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后补助管理工作会商沟通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和项目实施中的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工作规程及实施细则。试行后补助的专项管理部门要将具体项目情况报条财局备案。条财局在下达预算时要对后补助资金予以明确,以方便研究所的资金使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单位项目和资金管理内部制度的审查,督促指导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
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法人责任。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内部科研任务和预算管理机制,以后补助为起点,进行管理流程再造,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相关的职责,细化经费使用程序,并对后补助项目在ARP系统中单独编号以明确后补助项目的实际支出,编号要报条财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内部考核和监督检查,避免弄虚作假、虚报项目、研究成果与效益不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专项资金高效规范使用。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探索的新经验和遇到的新问题请及时报院条财局和专项管理部门。希望参加后补助试点的院专项管理部门、研究所,可向条财局提出申请。
中国科学院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