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 研究所简介和领导姓名、机构设置等组织机构情况;
2. 科学研究、科技基础设施、成果转化、发展规划、财政经费、党建群团、国际合作等相关可公开的规章制度、文件及政策信息;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章制度等信息;
4.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信息
1.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3. 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权利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
4.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5. 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可提供的信息事项范围包括:
1. 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
2. 可以公开的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
可不予提供的信息事项范围包括:
1. 不属于我所业务范围的信息或该信息不存在;
2. 与申请人自身无直接关系的信息;
3. 对已提供的信息进行重复申请的信息;
4. 属于我所不予公开事项范围的信息。
二、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所(以下简称“新疆理化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附件1)。公开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疆理化所网站(http://www.xjipc.cas.cn/)“信息公开”频道和相关栏目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研究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研究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不予提供。
1.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综合办公室
工作时间:10:00 – 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3835823
传真号码:0991-3838957
电子邮箱:lhszhb@ms.xjb.ac.cn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181号,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11
3. 申请提出
申请人根据类型(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选择下载并填写《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附件3),发送至邮箱:lhszhb@ms.xjb.ac.cn。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申请表在新疆理化所网站(http://www.xjipc.cas.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3.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综合办公室对申请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并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回复已受理,并协调责任处室。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研究所责任处室将按内部管理程序获取申请信息,经分管所领导审批后及时给予申请人答复。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答复的,研究所将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可向新疆理化所纪检监察审计室投诉。
投诉电话:0991-3838875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181号,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纪检监察审计室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3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